各有关单位:
根据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的要求,我局现将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市管污染源名单予以公布 (市管固废污染源名单另行公布) 。凡在本名单范围之内的污染源, 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我局办理日常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和排污收费等工作;凡本名单范围之外的污染源(包括原由我局管辖的部分污染源),请自即日起到各区环保局办理有关工作;由我局进行环保审批,但在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办理完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且不在本名单之内的污染源,请继续到我局办理有关工作。
附件:
1、深圳市市管工业污染源名单
2、深圳市市管三产污染源名单
3、深圳市市管公用设施污染源名单
4、下放区环保局监管污染源名单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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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公布深圳市市管污染源名单的决定.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