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环保局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

发布时间:2009-05-14 来源:



3月10日,龙岗区环保局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会议由杨锦科局长主持,蓝浪副局长做龙岗区环保局深入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工作总结。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浪副局长总结了我局按照区委实践办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10月开始,经“学习调研”、“检查分析”、“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共20个环节,历时5个多月的时间。在区委第四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我们以严肃认真、积极主动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注重学习实践活动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从而使学习实践活动进展顺利,有声有色,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为98.1%,基本满意率1.9%。

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5个多月来的学习实践,夯实了深入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任务与长远目标、宏观把握与微观操作、严格把关与细致服务等关系。

二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我们进行了一次先进理论的集中充电和集体武装,有力提升了我们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力提高了我们的政策执行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力解决了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绿色通道制、直通车制”;简化监测业务委托程序,调整、增设监测点位;在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的同时,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区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一年初见成效”的三河整治目标。

三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服务全局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新进展我局在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门纳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了各类措施和规章制度,根据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起草了《2009年龙岗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龙岗河坪山河布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了关于2008年第四季度全市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稽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深圳市龙岗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龙岗区环保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提出了构建保障和促进环境保护科学发展的“七个进一步”的总体思路和措施,理清了局属各单位的工作思路,使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措施更加具体。

    最后,杨锦科局长强调,我们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一阶段的结束当作一个新的起点,继续按照区委的要求,着力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二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四是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坚持服务企业保增长、服务群众保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为推动我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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