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措施整治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

发布时间:2010-03-02 来源:

为加强对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大运会的成功举办,维护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31日起,区环保局采取3项措施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工作。一是联合龙岗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每周固定2天在水官高速龙岗出口等主要路口轮流设点,对排气疑似超标车辆进行检测,对排气超标车辆下达限期维修通知和处罚决定。二是联合龙岗交通运输局开展公交专线车辆及各客货运场站的客货运车辆的上门抽检,检查频率为每季度一次,车辆的抽查率达到20%以上,严禁冒黑烟的公交车及货运车上路。三是联合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交警大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在大运主场馆周边及其它敏感区域开展黄标车限行工作。通过采取划定限行区域,发布限行通告,设立限行道路提示牌、路标、设立异地车标志发放点等措施,对进入我区的车辆进行分类管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