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是深圳生态资源最集中的区域,同时也是深圳面积最大的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压力巨大,区委、区政府深刻认识到龙岗在全市环境保护中的重大责任,始终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全力保持现有的良好生态环境,全区大力推进“三河”整治、治污保洁、污染减排工作,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速,发展模式加快转变,生态体系逐步构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特别是“三河”治理效果明显。
河流污染初见成效
2007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省、市政府制定的“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有所突破,八年明显改善”的淡水河污染整治目标,穷尽一切办法加强河流污染整治,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流域限批和铁腕治污等措施,“三河”治理成效明显,河流水质状况明显好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龙岗河、坪山河、布吉河水质未增超标污染因子,主要断面工业污染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河流平均综合污染指数有较大的下降,2008年龙岗河、坪山河、布吉河全河段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均值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由39.6%、9.5%、29.8%。
近年来,国家、省、市领导多次率队调研龙岗区淡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对我区在河流污染整治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淡水河的污染整治已经取得初步成效,阶段性成果明显,基本上达到了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阶段性目标。
治污保洁工程进展顺利
截至2008年底,全区投入7.34亿元,建成9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67.6万吨/日;目前投资24亿元的11座污水处理厂均已全面动工,预计2010年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全区日处理污水规模达168万吨/日。
市区政府投资6.94亿元先后建成横岭、横岗、龙田、上洋、坂雪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74.8公里,同时在市政道路建设或旧城改造过程中建成大量的污水管道,现全区有各种排水管道3100多公里。投资24亿的“龙岗区2008~2010三年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建设计划”目前顺利推进,到2010年底,全区将新增管网334.3公里,接驳1300个排污口。
污染减排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及各年度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落实结构减排、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工程减排、以铁腕治污为着力点增强监管减排及加快“三大体系”建设等措施,顺利完成了每年由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生态建设和生态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2007年,我区提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奋斗目标。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共有178项任务,目前有173项任务已完成或按进度要求推进:平湖街道成功创建为“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南澳街道东涌社区、坂田街道四季花城社区等8个社区成功创建成为“深圳市绿色社区”;坪地街道顺利通过“深圳市生态街道”专家考核组的验收;坪山六联、南澳西涌等10个社区已通过“深圳市绿色社区”初步考核验收。
环境管理精细规范
(一)有效控制新增污染量。严格实行流域限批,实行区、市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在未腾出环境容量的前提下不审批有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2006、2007年我区通过环保审批的企业数量各为5672和4450宗,但自2007年9月18日实施限批政策以来,2008年流域新、改、扩、建项目比上年减少79.8%,至目前为止,我区通过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仅233宗。
(二)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一是确定40家区管企业作为重点关停监管对象,按区“两高两低”工作方案和区淘汰重污染企业办法实施最严格的淘汰管理;二是由区政府出资178万元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评估,安排专家对企业治污设施实行“会诊”,切实查找企业治污存在问题,找出“良方”;三是加强治污设施上档次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参加“鹏城减废”活动;四是与海关、贸工、公安、法院形成联动机制,报送相关部门企业违法信息;五是启用银行征信系统,每季度报送企业违法信息到银行征信系统;六是全面启动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实时监控重点污染源,促其达标排放。
(三)构建环保“大综管”平台。对高污染、高耗能、低信誉、低产出企业,联合区发改、贸工、工商、海关等部门在各自领域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推动污染企业的退出或转移。对区内304家重污染企业,在批准来料加工协议延期时,一律要求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对环境信誉等级低的企业,取消集中保管,要求进出口货物逐单报关,对保税料件全额收取保证金。
(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硬”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多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共出动环保执法力量27363人次,检查污染源超过6908家,查处违法案件1510宗,处罚金额3683.7万元,吊销排污许可证企业19家,关停重污染企业35家,取缔无牌无证企业50家,曝光违法排污企业20家。铁腕治污有效地遏制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2008年我区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77.8%,比2007年提高40%。
(五)不断创新监管方法。一是增设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实施水质周报和月报制度。对每周的水质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每月按综合污染指数变化情况对街道进行排名并在深圳侨报上公布,同时将各街道断面水质状况纳入各街道办“三河”整治工作考核内容,作为我区实行环保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二是建立排污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全区200多家排污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的环境行为进行审查,评定并公布环保诚信等级,评定并公布了环保诚信等级,与工商、公安、贸工、海关等职能部门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并报市环保局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充分发挥了环保诚信分级管理的作用,使“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三是设立环保监督岗。在坪山、坪地和大鹏分别设立环保监督岗,增加夜查力度,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水平和机动处理能力;实施“监督上墙制”,制作“违法排污有奖举报牌”、“环境监察警示牌”、“环境监察责任岗牌”悬挂于工业区及企业内,方便群众举报违法排污,警示企业遵纪守法,落实污染源监察责任。四是帮扶企业,开展“环保培训行动”。免费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对178家企业治污设施进行评估,加强对企业防污治污的技术服务,有效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