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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04-20 作者:

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推动全民关注人居环境、参与生态建设,唤起更多的市民投身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事业,共建生态家园。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协办: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二、   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010年6月

三、   评选宗旨

 “深圳市民环保奖”是由公众、专家按照科学、公开、公平的方法评选出来的奖项,旨在激励为深圳环保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以鼓励公众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继续奋斗。

为确保公正,候选人名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评选过程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最终结果由网络投票、专家评选与民意调查三项得分综合评定。组委会将做到最大限度的透明和促进最广泛的参与,塑造最具公信力的社会品牌。

“深圳市民环保奖”已经成功举办五届,共评选表彰了49名来自深圳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同为深圳环保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要积极影响的市民。“2010深圳市民环保奖”的评选将着重为建设宜居生态深圳做出贡献的基层或民间环保人士,着重事迹的公益性和社会影响。主要体现以下宗旨:

 (一)公益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具有鲜明的环保公益形象,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二)行动 

1、长期积极组织环保活动,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2、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影响 

1、积极弘扬生态文明、绿色深圳、环境文化理念,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2、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评选对象

凡在深圳市内工作、学习或生活,为深圳市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公民,均可参选,不受年龄、性别、户籍、职业限制。

五、   评选条件

(一)积极关心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事迹感人,在建设绿色家园系列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在人居环境建设和治理污染方面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的人员;

(三)在我市人居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环境教育工作并作出较大成绩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在经济、科技、新闻、文化等领域长期热心于环保事业,组织参加环境保护活动,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成就者;

(五)努力学习并掌握环境保护知识,积极组织和开展环保科技、宣传等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当地、同类型学校中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学生。

(六)在日常生活中坚持环保理念,实践环保行为,以独特的魅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树立环保生活榜样,其先进事迹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七)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评选。

六、评选方法

(一)各区环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0年5月10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推荐候选人(每区推荐人不超过10人。八区(包括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总共不超过80人),组委会办公室于2010年5月15日前从中审定候选者;

(二)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候选者进行考察,并将深圳市民环保奖候选者的材料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组织市民进行投票初评,对公示后提出异议的,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有关材料,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决定是否保留其获奖候选者资格;

(三)组委会于5月底召开会议,邀请专家及公众评委组成终评评审团,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入围候选者或按前条所规定确认保留资格的获奖候选者根据市民初评结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评定深圳市民环保奖的获奖者。

(四)在评选活动中,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和有行贿、受贿行为,或推荐材料严重失实的,经查实,取消该候选者的获奖资格,已经授奖的,撤销其荣誉。

七、报名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网页、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名。实现方式:(1)公众可登陆深圳人居环境网和奥一网、深圳新闻网、进行提名,在网上直接填写推荐表(2)各区环保系统及有关部门推荐。(3)各学校环保组织、环保非政府组织推荐。

八、组织机构

(一)本次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具体评选事宜,办公室场所在深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二)本次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居环境委、市住房与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各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社会团体代表。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组委会的职责:指导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工作;聘任评委会委员,确定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审定深圳市民环保奖的有关规定和评选工作计划;安排深圳市民环保奖资金使用。

(四)组委会办公室的职责:草拟深圳市民环保奖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计划,经组委会批准后实施;提出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围绕的主题建议;对候选者的推荐材料按照评审规定进行形式审核;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及其他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推荐工作的范围。本届评选将侧重在基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生态市建设做出杰出贡献,在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中选拔,使评选活动具有时代性、代表性、广泛性。同时,各申报单位要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考察。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如实填写“2010深圳市民环保奖”推荐表(见附件),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并征得候选人所在街道办事处以上党委同意。上报候选人有关材料时,推荐表上要贴照片,并附候选人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附底片)和四寸不过塑工作、生活彩色照片3张。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本届评选活动,广泛宣传“2010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市民群众中开展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树立环保典型,从而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推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公众参与。

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是我市生态文明宣传的品牌,是推动生态建设公众参与和提高市民生态文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生态建设中心工作,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出热情、评出干劲、评出真正的先进。各新闻单位要积极主动,认真策划,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沈蓉

  话:23911977        真:23911970

 

附件:“2010深圳市民环保奖”推荐表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