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和我区排污企业环保诚信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已按规定评出相关企业2009年度环保诚信等级。请各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在本公示日期3个工作日内交我局。
联系人:余巧玲 电话:289483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6楼1620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龙岗区排污企业环保诚信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