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排污企业环保诚信等级评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0-02-01 来源:

根据省、市和我区排污企业环保诚信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已按规定评出相关企业2009年度环保诚信等级。请各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在本公示日期3个工作日内交我局。

联系人:余巧玲      电话:289483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6楼1620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